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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嶼遠眺(圖-張振明) |
前一段時間,小鍾突然接到廠商的電子郵件,請我們針對他們公司捐贈的燈具清單簽名,這案子涉及三個單位合作完成,但一年前就該結案的事,怎會突然又要簽據?
廠商對小鍾說:「這就是一件很簡單的事,怎需要上簽呈批核?蓋個公司印章即可。」但我卻跟小鍾說:「角度不同,當然作法不同,每個公司賦予承辦人的彈性與權力不一樣,他們大不了離職跳槽,我們選擇走更長遠、更安全的路,所以不能因為廠商跟我們互動良好,他們怎麼要求,我們就怎麼作。」為了嚇嚇他,我跟他警告:「雖說燈具是耗品,會老舊、損壞與汰換,但若這廠商實際上只是依照他們跟丙方的契約執行,非屬於贈送我們單位,而我們卻在贈送清單上簽了章,那就是圖利廠商,且犯了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罪。」
即使是小案子也有嚴肅性,探查動機當然也有一定的必要性,瞭解廠商急著要簽據給會計室,是為了減稅用?還是為了進一步要求我們在工作場所設立捐贈牌,還是為了跟總公司報帳請款用?。 廠商的需求決定下一步他們跟我們交涉的要求。
小鍾頭腦轉得很快:「會不會我們想太多了? 前承辦人在年初已經頒贈感謝狀給廠商,『應該』沒錯。」中途被指派任務,往往接的專案已經跑了一段路,或需「緊急救火」,甚或「前不著村後不著地」案子已結歸檔但又被挑起檢視。有時候我們貪快,就直接抓一個步驟切入答案,或略過不找歷史檔案的過程。
「也對,說不定是我小題大作,那我跟你分享朋友阿信的故事,你自己判斷。阿信的老闆熱愛音樂且鑽研科技產品,所以當阿信籌辦嘉年華會時,他的老闆認為一定要請到某團體來表演,還要用高音質音響讓演出有超高水準,吸引更多民眾參與。阿信想起軍中有句話:『兵隨將轉』,意思是說『一代天子一代臣』,政策轉換,我們就要隨著調整,不要活在搞不清楚『今夕是何夕』的舊時代,老是用舊思維跟別人說:『以前都這樣做,還不是作了幾十年,現在為何不行?』想法要與時俱進,趕上時勢潮流,那推動作法呢?有人說,老闆愛吃牛肉,你就端給他牛肉;老闆愛吃麵,你就送上熱麵,更細心點的人,再加上幾盤小菜及濕紙巾擦手。老闆的建議真知灼見,阿信也覺得活動品質真的很重要,口碑是活動成敗關鍵,就照老闆指導,嘉年華順利執行完畢,但後來這案子卻被審計單位質詢:租音響的價錢都足以用買一台價格普通的錄放影機,若購買一般音響在活動結束後,還可以繼續使用,為何不用買的?是否有圖利廠商? 為何指定表演團體,是否有依公開徵選程序等步驟?。」
幾千塊的差價,貼上「圖利」標籤後,變成嚴重的行政瑕疵,一度沈重打擊阿信。能不小心謹慎嗎?
我們個人認為的重要性,他人若從不同角度檢驗,也許是不適用、也認為沒有必要,因此要從不同角度檢驗合法性,未來在面對爭議時,我們才能經得起挑剔。
當廠商如熱鍋螞蟻,我們反而不能「聞雞隨舞」,急事緩辦--既然接了案子,從專業審慎出發,就把案子的內容與來龍去脈搞清楚,一方面能夠釐清責任與權責,另一方面是有助於分析情勢,打戰最怕誤判情勢,若方向搞錯,努力兩百分也舉步維艱,但若能掌握通盤,雖未必清楚對方動向及謀略,但有助你決定要採「按兵不動」、「鴨子划水」、「舉重若輕」、「以小博大」或「小事做大」的策略。
若只是為了求快速效率、討好長官或升官,而一昧蕭規曹隨、使命必達,有專業沒有主見,到最後就得害怕擔心,因為你在執行專案過程中,已因長官要求而妥協或因定見而變更原案。不符合理與法且支離破碎的結果,往往是我們執行業務時,只顧著「彈性調整」,卻忽略專業跟堅持也應有所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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